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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事情少为理由,要求个别员工放长假,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9-29 09:35: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具体情况
  • 你好!这个是不合理的安排。
  •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诉请。
  • 劳动者正常请假的,单位不能因此而与劳动者解约,但无正当理由请假,一般连续旷工超过三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这个不合理。放假的话还是要给员工发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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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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