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询问者,您好,您所向我询问的问题呢,是属于加班费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您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您别慌,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3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若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问题,可放心向我继续咨询,我会专业的帮你解答,并详细分析帮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