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小时工一小时17元,但是每天都要求我们加班,有时一天要上13个小时,早下班还不行,动不动就要扣钱 我们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利益呢

合同纠纷
2019-07-11 17:08: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 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由于突发情况等,如员工拒绝加班将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也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譬如,由于临时发生堵车等情况,造成公交车晚点的,即使过了下班时间,司机和售票员也不能扔下乘客和车辆不管,这时延长工作时间就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员工一般不得拒绝。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元旦倒班工人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1774
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8920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挪用公款罪认定标准2022
挪用公款罪认定
挪用公款罪认定标准2022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89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41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1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88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79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6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