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给老板干活把脚后跟摔坏了,现在在医院呢,脚后跟现在有钢板,和钢钉,六号我就出院,医生说我,一年多不能干活,但,我还要一年多,取钢板,这个费用老板不给,我也不懂法律,请老师告诉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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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合鉴定结果和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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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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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二次手术费你老板也应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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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委托律师替您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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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您有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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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报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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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劳动合同吗?日常工资怎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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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没有签订合同?可用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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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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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老板是私人还是公司,因伤导致误工,医药等均应由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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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或者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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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劳动合同吗,走工伤认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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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雇主,进行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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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同情你的遭遇,你这件事如果是和老板签有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如果没有,则可以按照侵权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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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就行了,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采纳给个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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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是在北京发生的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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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构成伤残 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完善您的问题 方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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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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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