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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不给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1-06-04 10:55:1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此法条可知,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后尽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主张自入职第2月起至第12个的双倍工资差额。
  • 您好,不合法,入职当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条款中,建议您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不合法,可以要求签订合同或支付补偿金。
  • 不合法应当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维权
  • 您好,存在劳动关系就要签劳动合同
  • 您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你好您在试用期阶段是单位在试用考察期间
  • 不合法,从入职之日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不合法可以要求二倍工资
  • 您好!三个月不签订合同属于违法,可以仲裁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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