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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媳于2004年6月末生了双胞胎(两个女儿),但她父母不喜欢女孩,她妈曾要求送人一个被我家拒绝。出满月带者一万多元钱及首饰回娘家了,7天后,她的父母和她打车把两个孩子送到婆家(因小两口电话发生口角,后来说嫌公公事多)后都离开了。找人反复劝说后,我弟弟被岳父打了解气后,约一星期我妹夫将其接回,但奶水已无。而且天天吵闹。大约7天后(2004年8月22日)其父母又来将其接走,双方发生争执,弟媳打了婆婆和姑姐,弟穿拖鞋踢了媳妇一脚。之后弟媳称头及乳房痛被父母陪着从县医院急诊转到市医院(其实无伤),两个月出院后至今未回,还扬言要索赔。而我家顾于脸面都未住院,孩子一直由我父母喂养,岁数大且身体还都不好。

房产纠纷
2005-05-07 21:01: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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