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4日签了一份家装合同,4月6日去交首付款时没交成(我是拿存折去的,装饰公司称财务不在,让7日拿现金去),今天由于某种原因:我不想装了。4月7日我去装饰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对方说合同已经签了,如若悔约得付违约金。合同中有违约责任,其中一条为:如若甲方不能按时付装修款的,按每天5%交赔偿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若一方违约,要付对方1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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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是要承担违约金,根据合同没有\"尚未交首付款,同时也未开始施工便要求解除合同\"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你未交首付款时便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不适用\"如若甲方不能按时付装修款的,按每天5%交赔偿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若一方违约,要付对方10%的违约金\"的规定.因为你的行为没有造成对方实际损失,你们可以和对方协商,补偿一点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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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