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返还原住所地工作,二年后男方在其居住地起诉到法院宣告女方失踪,并且法院判决离婚(2004年做出的),而女方未能收到任何通知及判决书,直到一个朋友告诉她才知道,男方却已经与别的女人结婚了,并且女方家属还在结婚前给了男方二万元的购房款,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此房是不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男方明知道女方的下落,却欺骗法院,而女方远在他乡,女方到现在只有结婚证,没有离婚证,想要重新结婚都不行,请问这种情况下:
1。离婚有效吗?
2。男方是否犯重婚罪?
3。现在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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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告失踪,不会判决离婚。如有判决,则为离婚之诉。判决未撤之前为有效。
2、男方未犯重婚罪。
3、聘请律师去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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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判决离婚,当然已经生效,离婚案件是无法再审的,现在一先向当地法院索要判决书,之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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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告失踪,不会判决离婚。如有判决,则为离婚之诉。判决未撤之前为有效。 2、男方未犯重婚罪。 3、聘请律师去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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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