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的合同我是2004年的毕业生,签到了上海一个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不在上海工作。当时为了能在上海办养老保险,就把我的户口放在了上海。签订了一个合同内容大致是:1.户口办在上海,是为了在上海办保险 2.办了保险以后,可以申请把户口调到我工作所在城市,也可以留在上海 3.如果要留在上海的话,就必须在工作单位工作5年(不包括一年的试用期)。 4.如果工作不满5年的话,就要交5w的违约金,并且要把户口迁出。我的工作合同是签订了3年(不包括试用期一年)现在我还是在试用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