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很常见的法律问题:某人在两年前向我借了钱,当时没有写借条,我只给他存折让他到银行自已去取(银行凭证上有他签了我的名字的笔迹),现我有急用,要了好几次都不能要回,而叫他重写借条已经不太可能.我打算用录音机录下我们的讲话(他在口头是承认借了我的钱,但身边就是没钱,我总有一天会还给你的),而且有很多人也借给他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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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银行的笔迹再加上你的录音可以作为他借款的证据.诉讼时效为两年,你们未约定何时还款的,你随时可以催讨,最长时效有20年,当然建议你还是在收集到证据后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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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