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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去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培训时间到1月6日,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时间过后,不去工作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0-12-24 17:05: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2、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证据。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下面是对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的规定: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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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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