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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租赁房子合同的问题,

合同纠纷
2020-10-22 13:02: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您好,可以尝试着将问题描述清楚,这样有利于我们律师进行分析解答
    追问:就是房东把租赁合同日期写多了一年,他自己当时不知道,本来是2017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号到期的,但是他写的是2021年12月我31日到期,叫租客搬走不搬,租客说还有一年,这个房东写错了,合同签字是生效了吧?可以按合同住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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