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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因为想购房我和房主签定了一份楼房买卖协议,并预付了叁万元房款押金,可是最近我打算入住时发现房子的主人不能及时的将房屋过户(卖)给我,房主的房子牵扯一些财产纠纷,而且这些纠纷在我们签定房屋买卖协议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可是房主并没有如实告诉给我们,我们觉得被欺骗了,现在不想再购买她的房子,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可能把我的押金要回来? 怎样才能尽量使我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附: 楼房买卖协议 出售方(甲方):XXX 购买方(乙方):XXX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双方协商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于XX镇XXXX村32号二单元5号门的楼房卖给乙方...... 第二条 上述楼房交易价格为捌万陆千元. 二 保证条款: 甲方: 甲方无故不把楼房卖给乙方或另卖他住,视为违约,将按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双倍返还. 乙方: 在协议签定前向甲方交纳叁万元定金,协议签字成立后不买,视为违约,无权再要求返还定金. 三 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协定,互相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撕毁协议. 四 甲方搬出时房屋设施保持原状不得改动.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同日生效. 六 交房时间: 甲方在新购楼房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将现有住房交给乙方,甲方若无故拖延应按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若正值年底,甲方找不到装修队伍,无方腾出住房时,乙方则应视情况允许甲方延期交付房子)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06年8月31日 见证人签字:XXX 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用无论多少甲方不付分文! 上面所说的房产纠纷是因为协议是户主现在的妻子(甲方签字人)和我们签定并且答应将房子卖给我们的,我们并不知道户主已经过世了,根据我们这的规定甲方只有购买了新购房才能卖旧房,现在户主前妻的儿子来争新购楼房的产权,所以新购房过程中牵扯了家庭内部纠纷,房产科要求甲方先处理完家庭内部纠纷(遗产继承分配)后,才允许购买新房,出售旧房.

房产纠纷
2007-03-30 1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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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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