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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前没有提前一个月给单位打招呼,因为我也是临时才找到其他更适合我的工作,辞职后单位不发当月工资,还想方设法的乱扣工资,因为单位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自从我入职也没有提过签合同的事情,现在我辞职后,因为是一家培训机构嘛,有位家长就退课退费了,单位还说是我导致学员流失,要扣我两百,我说凭什么,他让我还要到单位去解决,说是能给我发这个月的工资是出于对我的同情,要不然那个月的工资按理说都不会给我发,现在就一直拖着不发工资,而且入职后保险也没有交过,现在我一带电话问工资的事情就说是让我到单位去解决,这个单位违法了吗

劳动纠纷
2020-09-20 23:52: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如果有竞业需要,单位是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签订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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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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