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女,46岁.现内退回家,月退休金250元,暂住上海父母处. 有关我苏州住房厂方要收回拍卖事. 我们总厂在贵州遵义,1988年开窗口到苏州**分厂.1989年我被派到分厂工作,丈夫仍在贵州总厂工作.1994年厂里照顾夫妻团聚,同意他到苏州.当时人事厂长同意我们在苏州买房子,并让我付一万元房屋集资款.付款信息反馈总厂后,才同意夫妻团聚.先收回在贵州的家属房后在苏州分得一套家属房,我户口也落入该房内,我是户主. 1998年,当时党委副书记来苏州,要大家买断集资款房.那时夫妻离婚,父亲又生癌,经济异常拮据,书记认为维持现状,我也同意.一直至今没有办买断手续.房屋产权是贵州总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