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工厂上班受伤,七处骨折,肺部受伤,现在想办理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在厂里上班11天,中间休息一天,有2000左右,手里有病历,劳动合同是补办的,内容有,但最后公司未盖章签字,想问一下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以及能帮忙说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最后能获赔情况

劳动纠纷
2020-08-28 14:33: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是有时间限定的,“时过境迁”,过了规定的时间再提出的,认定机关将不再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未申请,受伤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的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受伤职工本人也在这一年时间内不予重视或因事耽搁而未申请的,过了期限再去向人保部门申请的话,人保部门将不予受理。而此时,由工伤引发的赔偿问题可按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我们有处理劳动纠纷的丰富经验,可以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您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们帮您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你可以先去做工伤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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