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感谢您的及时回复(10.19日的回复)!您的回复中说:1.第二次经济适用房的转让没有户籍限制,就是说现在我的男友的户主名字转到以我的名字为产权的是可以的是么?北京政府的规定不是说只能转让给北京人么?2.赠与行为我曾考虑过,可是公证之后,好像必须要办理产权的转移和登记,如果第一点不能成立的话,这个问题还是没有实质的解决,或者赠与的产权登记没有户口的限制?3.以上二点请您再次确认并回复。现在房子的产权没有下来,如果可以我想趁现在办理一些手续还是比较容易的,交的费用也少一些。4.如果可以的话,我是否能短信或是电话与您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