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还有两年退休,单位要给我变更劳动合同,这样做合法么

劳动纠纷
2020-07-12 05:52: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中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一定要建立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实际生活中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书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同时调整工资,如果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员工应当遵守这样的约定,单位的调岗调资行为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约定自己的权利义务。建议大家既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要注意你所签订的条款内容,一旦签订下来,一方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内容;但另一方面如果有明确约定单位可以单方变更的情况下,你还是必须接受,除非是无效约定。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相关知识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二)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三)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四)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五)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由于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如果一个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同时和原单位签订几份合同,后签的合同应该视为对前面合同的修改,应当以最后一份合同的为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