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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审批的宅基地,因地纠纷没法建,应怎样

房产纠纷
2020-08-20 02:43: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宅基地
    宅基地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无住房家庭。
    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第八、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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