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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通过中介,看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方是其父亲代签的,也没有给我出具委托手续,后来我跟房东到银行面签见过一次,现在我这边出了其他情况资金到不了位,买不了这个房子了,要是卖方起诉我,要我赔偿违约金。这个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0-06-06 00:40: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 二手房买房违约一般要赔偿的金额如下:一、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如果无约定违约金,则卖方赔付给买方双倍定金。双倍定金和违约金只适用其中一种,即赔双倍定金就不能再要求违约金。二、卖方应退还买方之前所支付的首付款。三、卖方退还买方款项和支付赔偿金后,合同终止,买方不能再要求卖方继续完成交易。
  • 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案中对方作为房屋出售方,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相关证件材料并按时交付房屋的义务,很明显,此义务为非金钱义务,你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此举符合法律规定,在对方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你好,双方面签过合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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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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