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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跟村委会签订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费是每5年一付,这人在这期间干了七年,然后因各种事后不经营了,自己不干了,但是合同还在他手里,剩下了场地还有些建筑物,如果我跟这人商量好,我自己把租赁费每五年交给村委会,然后村委会给我出续费证明,万一我在这期间投资成功,这人还有权利要回土地使用权吗?我可以用我自己跟村上的续费合同说事吗?

房产纠纷
2020-05-09 11:10: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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