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一方明示违约;
3.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
4.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等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期是诉讼时效内,而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所以二手房合同纠纷有效期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手房买卖合同常规的内容都有:
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房屋的面积、位置、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3.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