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想做高房价,多贷款出来。首付款已给,但是是由于我是外地人,妻子名下有贷款要做包装做成首套,中介说银行贷款上面有些问题不保险能不能贷出来而且因为评估不到那么高做高房价是不可能了,但是合同补充条款里说如果我方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批,卖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买卖方互不追究责任。想咨询如果解除合同有可能吗? 卖方是韩国人,毕竟是由于我自身有房贷的原因导致贷款不成功,我需要承担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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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双方签订合同办理,如合同补充条款里有:你方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批,卖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买卖方互不追究责任的约定。条件一旦出现,你可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款, 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您好律师,我再想问一下,我在付款之前就问过中介,我老婆有房贷,我们都是外地人。他们说可以包装然后办贷款。在合同上确实有写附加款项。而且我们三方之前也协商过说如果8月8号之前中介方确定办不了贷款,就解除合同。但是合同说如果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但是我现在还没有去银行办理这个事情,是中介告诉我现在包装办理不了了,所以贷不了。会不会因为包装的事情,而使我有违约风险?而且我们约定的日期是9月15日之前办理过户。我是要等到那时候还是说我现在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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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承担责任。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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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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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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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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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