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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5年前卖了一套村里的拆迁房(当时房子还没有盖)现在房子下来了,我后悔了,不愿意给他房子,对方要起诉我,坚持要房,我给他违约金他不同意,他起诉我的官司会打赢吗

房产纠纷
2020-09-02 07:11: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一般来说,对于第二种房屋,在未领取权属证书且未建成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如果违约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因错失期待利益,在此期间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 你好,请说明具体的情况时间
  •  不同意拆迁补偿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征收决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拆迁安置房逾期不交可否起诉  1、如果你们双方安置协议上对交房时间有明确约定的,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2、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你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拆迁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是要房子还是过渡费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  3、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4、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 你好,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方起诉的需要有相关证据来举证证明相关事实,已经起诉的建议你先积极应诉,以免被法院支持全部的诉讼请求。积极参与诉讼也有利于你答辩维护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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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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