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特殊情形下,员工可以拒绝复工要求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
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