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妈的身份证在99年的时候被偷,当时也没有去注销身份证。然后在2000年的时候出现了一张联通的3000多元的话费单,消费的时间正是身份证被偷的那段时间,然后报了案。但没有结果,去联通方面和他们说了这件事,一个工作人员说既然是被偷的就算了,没想到一年后旧事重提,联通方面要我们承担这些费用,然后一翻争论以后,要我们承担一半的费用,老爸不想多事,就出了一半的费用了解此事。并且在2000年的时候去注销了身份证。事情蹊跷在事隔5年,出现了5张移动的话费欠单,有5个移动的号码。连号的,话费有三万多,这些费用是在99年身份证被偷的那段时间,到现在我们才收到催话费的帐单。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半?我们要不要负担那些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