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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办公区域物业管理的问题。办公区域分为2层,一楼为展示接待区域,二楼为办公区域,原只使用了一楼,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管理只签了一楼,现2楼投入使用,物业一并管理,但是未单独再签合同。想咨询一下,如果二楼区域出现了盗窃、火灾等情况,能够追责物业公司吗?比如盗窃是从一楼进入的,火灾是从一楼发生的,但是都影响到了2楼区域。还有就是除了盗窃和火灾,没有签订管理合同的二楼区域,还会有什么法律风险,谢谢!

房产纠纷
2020-05-04 15:55: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补签一份合同
  • 即使没签合同,也不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也就是说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和由其组成的业主大会,即使选聘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不过是一个义务主体罢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处于被管理、被监督的地位;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主体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则成了义务主体,业主承担的是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 没签合同不能作为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请问具体毁损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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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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