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朋友在农村,元月份他爱人骑电动车送老板娘儿子回家途中时,将一横穿马路的村民(已过马路了)撞倒后,自己主动及时包车将村民送至市里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肌肉损伤,伤者自己要求住院,住了11天,前5天由伤者家人护理,后6天由朋友姐姐护理。出院后过几天后又由我朋友包车回到那个医院复查,反复的去了几趟,一直由我朋友全程负责所有费用。后来两个月后双方坐下来商讨解决事宜,未达成一致,现在对方将我朋友诉至法庭,要求赔偿误工费7500元(对方的收入是从某服装厂自己拿点活回家来做,完成后再按单价来计件算工资),交通费550元,营养费500元,还有其他一些费用,总计12000元。现在法院传票已下来,是在本镇的法庭。请问现在大概需要赔多少钱,那个误工费该怎么算给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这些费用要的合理吗?谢谢律师了,请律师在百忙之中能指点迷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