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都有一定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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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误工费是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乘以误工天数,护理费是按照护理行业标准118乘以护理天数,营养费差不多50一天乘以营养天数,交通费是根据你受伤期间产生的费用,但是你要提供相应的交通费发票,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的天数你自受伤之日满三个月去鉴定中心做一个三期鉴就能确定了。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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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有标准的
2.需要根据所从事的行业以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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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照相同地区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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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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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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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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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哪个交警大队管辖的交通事故,我直接安排律师一对一免费帮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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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