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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高血压!脑梗!引起的中风!半边肢体麻木,是否可以申请进入医疗期?申请医疗期是通过本人申请还是自动就享受?是在单位申请还是劳动部门申请呢?是不是申请了医疗期,期间就不用工作的?我和公司的合同能够坚持到明年3月份就行了!我和公司签的是无期限合同!参加工作20年!本单位已经工作13年!是第1次住院,不管住院多长时间就自动享有这个医疗期吗?也就是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还是需要申请直接用这12个月的医疗期,不需要去上班

劳动纠纷
2020-04-14 11:15: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医疗期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是有医疗期的,和工作年限有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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