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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和我叔叔(爸爸的亲弟弟)于2003年共同创建了一个工程公司,公司股份爸爸占45%,叔叔占55%。期间爸爸主管工程和工地上的大小事务,叔叔主管工程资料和财务。07年爸爸和叔叔各自用公司的钱在城中村建了私房,并且叔叔也用公司的钱买了个110平米的商品房,爸爸说也要买商品房,叔叔以公司没钱拒绝了,之后几年间,叔叔又买了两套商品房。公司成立至今,从未分过帐,爸爸也只是每个月拿几千元的生活费。2014年爸爸决心分开做工程,爸爸提出分账,叔叔一直没同意至今。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追要回应得的钱吗?

房产纠纷
2020-04-09 20:55: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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