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和房产证不是一个人,土地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过世,没有留下遗嘱。我爷爷后来过世,但是留下遗嘱把房子给我姑姑了,请问这种情况,我爷爷立的遗嘱是否有效,土地证跟房产证不是一个人,这种情况房子所有权是谁的
-
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关于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具体要看产权档案登记情况。关于遗嘱问题,具体要看是否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如果因房屋产权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起确权纠纷诉讼。关于继承问题,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具体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所有继承人均无争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争议,则需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是有效力的,您是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处理地额。
-
房产证当时登记为你父亲的客观情况是怎样的?可以详细说明,给予法律建议。
-
你好!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应当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你爷爷的遗嘱应当属于无效。具体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
你好!房产证和土地证不是一个人的,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上的人的,土地证上的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无权处理地上房屋的,不过最好是办理土地证过户给房产所有权人。你爷爷对你父亲的房产无权处分。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