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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这样的,我朋友跟我说有一家公司要招人要带上我一起去,我说可以啊!所以他就打电话跟那老板谈关于薪资待遇的问题。我朋友跟那老板谈过之后回复我所给的薪资待遇是12000元试用期3个月,我们就2019年12月28号去了那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当时老板没在我在合同写的只是自己的一些人员信息,其它的什么都没有写。2019年12月29号正式上班。我朋友在上了一天班之后就自动离职了。留下我自己在那公司上班,出于自己不知薪资的真实性我朋友叫我亲自找那老板当面谈。于2019年12月30号17.10分钟我在公司办公楼前明确跟老板谈过这个问题,他也亲口说出了我的工资额度。得到工资证实之后我就给我那位朋友发了信息,然后我就一直上班。过完年之后回公司上班,因为我们公司还欠缺一名技术工,老板问我有没有人介绍我就于2020年2月22号介绍了一个以前的同事来公司上班。然后在这期间我又跟我老板提过我的薪资问题他也都明确回复了叫我不要担心的话语。往后就直到2020年4月1号早上我亲口问老板都4月份了怎么我来公司已经4个月了还没发工资他说第二天帮我处理,第二天处理得出的结果是叫我写借据跟公司预支工资。我觉得无所谓啦!就去人事部哪里查实我2020年1月份的工资额度好写借据。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所查出来的是我实致的月薪工资只有8500元每个月(26天10小时:)。因为初面谈的是12000元每个月(26天10小时)。然后我就打电话给我老板谈这个问题,他一口否认我薪资只有8500元。说他在去往东莞的路上没空跟我聊,说第二天跟我聊。在出现这个问题之后我去人事部查看我的劳动合同,合同我看了之后也拍了照片。合同里面的内容还是只有我之前入职填写的人员资料其它的一律空白,既没有薪资待遇,也没有试用期时间,更加没有公司的盖章跟法人的签名。直到2020年4月3号早上老板找我谈话也说薪资只有8500元。然后公司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

劳动纠纷
2020-04-05 12:13: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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