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年半前到青岛市,找工作四处碰壁,机缘巧合的来到现公司面试,老板面试我以后给我开出3500元的工资,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可以选择投保,也可以选择多拿600块,也就是一个月4100元,碍于我觉得公司垃圾,只是落脚的地方,就同意了+600.但是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要过我任何证件,可能只有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而已 由于青岛市当地的社保费用很高,后期我想投保,因为个人拿的很少嘛。可是领导却说,你如果要投保,费用都在你自己的工资里扣除(此时已经涨薪6K,6000-1200),也就是说公司缴纳的那部分她不承担,那和我买个人灵活就业的社保有什么区别?而且这样的话就不划算了。 所以我想问的是:如果她不再用我了,像我们这种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也没有购买过社保的行为,请问我是否可以让她赔偿我的损失?现在手里的证据有(某月的工资表,21个月的手机到账短信,公司钥匙,公司文件,作品图,报销单图片等) 前些天也在淘宝上买过律师咨询,有的说我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但是时效不是一年吗?我这都工作两年半了,可能过期了。又有律师说让我申请经济补偿N+1,还有让我追缴社保申请,我现在糊涂了。 我想问的是我的胜算大吗?毕竟势单力薄,怕领导找律师。我能追她多少钱,如果仅仅是几千块,我也耗不起,得罪不起。 现在我打算咨询本地律师,这样以防跑错地方,指导我的证据筛选,看了抖音很多市民工商信息都不知道是什么,是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吗?另外公司注销过,现在重新改名字新注册开业,是否有影响,感谢jrs 目前仍然在职,我是否需要先离职再仲裁,或者这期间我还需要搜集些什么?

其它综合
2020-03-28 15:35: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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