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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月我们幢楼发生火灾,才发现消防管道坏了,大家提出更换后,回复说我们幢楼有几户是回迁房,已办理房产证了(其它大部分是商品房),更换费用约3万几要自理。请问这合理吗?城市维修基金不是开发商代回迁户交了才能办理到房产证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20-07-31 03:32: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费用是要业主自己交的,存在这种情况。
  •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如果各项手续齐全,具备交房条件,交房后即可进入办证程序,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买房应按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持有关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手续,即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说从交房开始至后90天内,是合同约定的办证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 开发商五证齐全,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后,房产证是不能办理的,房产证是需要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交房90个工作日内办理的。开发商五证齐全,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可以办理购房按揭贷款。
    五证齐全是开发商合法经营的必备条件,并不是说五证齐全就一定能及时办妥房产证。
    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够办妥,这是合同中约定的。国家建设部规定,最迟应该在交房后的三个月内办妥。
    办产权证首先需要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如果开发商不能通过各项综合验收,例如规划验收不合格,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都无法办理产权。如果存在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没有注销前也无法办理产权证。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你的问题请询问当地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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