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厂做法是不合理的,二月份是需要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请问之前是否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呢?建议你不要主动离职,这样是无法或者赔偿金的,你可以电话和我联系,了解到你的具体情况之后我才可以更准确的为你提供意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签订的劳务公司不给我们都押在厂里了,调换岗位我不同意,厂里逼我自动离职,先离职手续已在24号时办理了,但2.3月份的工资及五险一金都没给我
解答:你好,请问调岗是否降薪呢?工厂是否对你作出了赔偿呢?而且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议你直接电话咨询我,这样我才可以尽快了解你的情况,协助你主张维权。
追问:第一,疫情期间我们工厂是采取封闭式管理,工厂所有工人返岗是要经过政府批准的,我们的工人返岗都是我们先报名单到政府,政府经过对你们所住小区及周边进行筛查,周边或小区无疫情或疑似病例的才批准返岗,不由公司决定。
第二,公司有规定,所有工作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当政府批准你们返岗后,你们不服从公司的调岗安排,经人力行政部和你们调解后,你们仍不同意调岗安排,且单方面申请离职。
第三,你们单方面申请辞职,并非公司原因,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们你们不愿意做,你们不愿意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申请离职,是你们个人意愿,而非公司方面原因。
第四,3月19日你们到岗后,20号下午开始没有任何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至24号(旷工本来就违反了公司管理规定,且连续旷工超过3天),24号到厂后未到岗上班,便立即申请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第五,你于1月23日至31日9天未出勤,而1月份工资公司按照全月出勤给你计算的工资,并未扣除你除法定假3天外未出勤的6天工资。
第六,公司规定,疫情后正常到岗上班人员,疫情期间未出勤的,享受基本工资待遇,而你们先是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后又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放弃公司,两个月未给公司提供任何劳动,按照疫情期间相关法律规定,无任何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工作的,而又未给公司提供任何劳动的,可不支付薪资。这就是厂领导给我的答复,您看这样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解答:你好,很抱歉现在才看到你的回复,建议你电话联系我,这样我们可以更直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