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顾问:
我是一名退役士官,在退役不到一月时,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造成头部粉碎性骨拆,在
医院治疗中,由于手术医生的不负责任,造成头部残留约一公分的一块骨片,导致伤口久治
不愈达四月之久,被迫做第二次手术,造成经济损失达四万余元,还错过安置工作的机会,
我现在精神到了崩溃的边沿,
请问此事可向医院索赔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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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鸿律师:
您好!谢谢您的解答,我这个不算医疗事故,因为没有什么医疗事故后果,只是造成经济损失达四万余元,还错过安置工作的机会,我现在主要是向医院索赔经济损失.请问?不知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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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取得相关的依据后,索赔就有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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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取得相关的依据后,索赔就有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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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