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个体工商户,但因各种原因,无法经营下去,不得已于04年12月停止了经营,停止经营前,即04年9月,有下一张加工单给另一间工厂,因为其质量问题将货退回部分,已出给客人的部分也被客人扣款,退货部分及客人扣款的部分已超过其加工费,故他传真将此事包含客人传真一同给了那间工厂,并说明此货款无法再付。但此人现在仍不停纠缠,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通过法律手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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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朋友与那间工厂有合同的话,如因对方违约提供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给你朋友加工,你朋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朋友的损失。
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话,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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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他的工厂现在收掉,所有资料都已未收存了。该怎么办呢?现在他每天都给那个人追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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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让他到法院去告好了;2、你注意收集其它对你们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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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