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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刘某些,是市电力公司的一名职工,去年年底,我和我的一位同事韩文轩签了一份购房协议。当时协议是他爱人(也是同事)代签的,注明是“韩文轩委托陆丽萍全权代理”,协议约定购房款64万,并注明腾房日期是“6月~7月之间”,同时规定“若双方任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

证券投资
2004-03-23 19:39: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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