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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服装店一名工作者,是正式员工,因去年2019年1月4号当天,我一人当班的时候,正接待一名顾客,物业公司人员在店内门口大约30公分的位置有下水道坑,平时都是封盖,门口里面有长约1.5米宽约50公分,深有大约两米的深坑,他揭开盖子,口头说小心,也没放标志性提醒牌子,我也正在忙碌,不到两分钟就有女性顾客没注意看,进门踩空,半身卡在门口坑里,身上多处骨折,全部医药费由公司一人完全承担,现在问题是公司决定让我承担一部分顾客的医疗费用,我不知道我有这个责任承担吗?我要怎么做才可以拿到我的一月份的工资呢,私人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简单的个人入职表

劳动纠纷
2020-03-14 18:3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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