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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过程中,因为躲避汽车导致撞到路牙跌倒右手摔伤。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了,伤势还没好,还可以申请工伤吗?这个属于工伤范围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0-03-09 17:32: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申请工伤
  • 你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 理论上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但证据方面可能有点缺乏。主要是你要证明摔倒是由于避让造成,其次在上班路上发生的。
  •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非你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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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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