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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下班回家途中,骑电动车不慎摔倒,导致脑出血,属于工伤范畴吗?

劳动纠纷
2020-01-25 07:39: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职工上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职工晚上加班后下班回家途中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
  • 下班途中遭遇非因本人原因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要求单位认定工伤,自事故之日起超过1个月单位未申请认定的,工伤职工可在一年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具体建议咨询律师后按律师指引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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