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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精装住宅房),原合同约定2019年9月30日交房,后因装修价格风波事件,双方又签定了装修补充合同,交房时间顺延3个月。但2019年12日30前仍未交房,开发商违约,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不能按时交房,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每延迟一天交房按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现开发商发函通知发生新冠肺炎疫期间这段时间要扣除,且未明确在疫情结束后何时能交房,开发商违约在先,违约就该承担责任,能扣除疫情这段时间吗?

房产纠纷
2023-02-14 1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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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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