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的共同财产-----一处60平方米现由母亲居住,一处是父亲单位新建的福利房96平方米,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属清水房,我们只有俩姐妹,当时小妹离婚带子无房,经一家商议,房子就由小妹装修居住,但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前几年也去世,没留任何遗嘱).
现在小妹提出,现自己居住的房子归自己,而现在母亲居住的房子如母亲去世后应由俩姐妹平分.
小妹对母亲不很孝敬,母亲有无权自主处置现在自己居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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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房子都应当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分割一半之后剩下的部分由你们三人继承。你母亲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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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房产,如果没有处理就按照法定继承,由你和你妹妹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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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