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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签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期房~首付交了2万,剩下的首付款是开发商借款垫付的,现在不想买了,我叫银行停止放款给开发商了,向开发商借款的合约里签约的是如果到期不还款的话开发商将有权把我要的房子给卖了,请问我现在不想要的话除了那交的2万钱会没收外,还会有什么麻烦吗?这几天谢回复

房产纠纷
2020-02-23 03:26: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的违约责任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 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书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 明确房产证办理时间现如今,不少购房者买的都是期房,而期房一般要在交房后的一两年内才可能拿到房产证,因此为了避免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逾期,尽量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办证的具体日期。同时,还要注明相关赔偿责任,如在约定期限内,开发商没能办理好房产证,应按约定对购房者进行赔偿事宜。二、注明交房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房屋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颜色、材质等,尽可能避免知名品牌、一等等含糊不清的词汇,这不利于购房者验房对比。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和开发商约定一下进行隐蔽工程装修的时候,尽量在覆盖之前能通知购房者到现场去检查验收,签字确认后再进行下一步。三、注明公摊面积大小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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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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