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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是怎么界定的?怎么给补偿?

劳动纠纷
2020-02-15 19:24: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金的。
  • 因为什么原因解除呢?是劳动者有过错还是正常的裁员还是其他原因?
  • 如果不是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 正常解除合同要提前一个月 否则要多支付一个工资 此外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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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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