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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取消咨询 2019年11月23日在网上有赞商城购买了考研资料,对方说考前三天发送资料,复习了就能考过,说如果考不过就退款,结果付了钱,对方就联系不上了,才意识到被骗了,一共被骗了15300,现在精神崩溃,很难走出去。联系有赞被告知该店铺已经倒闭商家跑路了。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相关规定将平台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程度责任。 现在商家跑了,有赞平台有责任,但是他们拒不赔偿,我想起诉其平台。

损害赔偿
2020-02-11 15:18: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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