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不能随意上涨物业费的,需要和业主委员会沟通并在业主大会通过后才可以涨价。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所以重点来了:第一,物业费的确定需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第二,物业费金额需要约定在服务合同中。因此,无故多了600多元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建议业主们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只有业主联合起来共同监督物业公司的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水平,业主们才能过上幸福生活。业主们要真正当上业主,也要让物业公司明白,他们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而不是随意左右业主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