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