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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4日入职---2019年10月3日离职 1、在职期间没有合同没有保险怎么补偿 没有合同的补偿差额是从入职30天后算还是7月份开始算 2、每月除了周末和节假日可以任意休息4天 但是每个周末双休上班可以要求1.5倍或者双倍工资吗? 3、法定节假日,2019年中秋节和2019年国庆节,只给了基本工资没有给相应的3倍工资,可以要求补差额另外的2倍吗? 4、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工时,也就是每周超过40小时工时,可以要求多余的工时按加班补差额吗? 5、由于上述的各种原因和拖欠工资,或者让员工写借条预支部分工资等不满,于8月底提出辞职,10月3号因家中有事离开。 如果打官司能赢吗?律师费多少?请您根据上述几条帮助给出答案,谢谢。

劳动纠纷
2019-12-12 20:55: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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